来源_志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预收账款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问:总分机构之间调拨固定资产是否涉及企业所得税?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的规定,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其中包括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的情形。因此,总分支机构之间调拨固定资产属于企业内部处置资产,不涉及企业所得税。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频道, 逾期贷款利息能不能冲减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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