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志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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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关联方交易对企业缴税问题的影响
问:任职、受雇于杂志社的除记者、编辑以外的其他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按照什么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第三条规定,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财税问答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