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志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什么情形下可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问题:企业取得免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能否扣除?答案:根据《国家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第六条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和 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频道, 跨年度物业管理费,何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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