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新闻 > 正文

开南通洒店发票《开票点击进入》志峰财税

开南通洒店发票《开票点击进入》代开普通发票|设计费|广告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咨询服务费|劳务费|住宿费|餐饮费|电子设备等,可做账报销__志峰财税

来源_志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亏损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问题:你好,我和兼职人员签有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请问个税是按工资收入纳税,还是按照劳务报酬缴税?答案:根据《国家总局关于印发〈征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因此,判断兼职人员收入如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判断兼职与企业之间是否有任职受雇关系。有雇佣关系的按照工资薪金计征个税,没有的按照劳务报酬计征个税。各种做账分录不会写老板让筹划税收一头雾水想要独立胜任会计岗位戳图点击了解详情 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核定征收企业可以用收据入账吗??

        个人所得税残疾人等减免税额优惠政策【享受主体】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及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优惠内容】1.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减征额不超过6000元;2.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减征额不超过6000元;3. 纳税人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由纳税人选择其中一个所得项目享受减征政策,不重复享受。纳税人同时有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两种以上身份的,由纳税人选择其中一种身份享受减征政策,不重复享受。【享受条件】残疾人员是指经民政、残联等部门评定为残疾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等残疾人有效证件的个人。孤老人员是指年满60周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抚养能力的老年人。烈属是指经民政等部门批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烈士证明书》的烈士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及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等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的通知》(鲁政字〔2019〕129号)更多推荐:

        更多相关

      1. 成本费用利润率如何理解?怎么计算?
      2. 税务局来查账了你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呢
      3. 股东分红的条件包括哪些?
      4. 物业公司出租个人房产怎么做账?
      5. 物业公司预交增值税如何做账务处理?
      6. 生产加工企业受托加工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7. 工地上用的活动板房会计分录怎么做?
      8. 暂估成本汇算清缴调增会计分录怎么做?
      9. 支付员工借款会计分录
      10. 办公用品费用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11. 坏账损失需要备案才能在税前扣除吗?
      12.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财税广告服务
        服务热线 +086-7801824 传真 +086-78001017
        地址  上海市朝东三环南路203号瑞9大厦9层105A室
        沪ICP备657610d3号-1    
        Copyright©2022-2025 BOC. 志峰财税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