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志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公司捐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问题:如何快速直观知道我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答案:对绝大部分2019年1月至12月固定在一个单位上班、领工资的纳税人来说,如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均已及时报送至单位,每月发工资时单位依法扣缴了个人所得税,年度内未发生大病医疗、捐赠支出的,纳税人年度预缴税额基本与年度应缴税额相同,这种常见的“工薪族”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如果您不能确定自己全年预缴的税款与应纳税款是否一致,您可以登录总局官方发布的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根据引导进行相关操作,查看、确认或补充完善本人综合所得相关收入、扣除等,系统可以自动计算出预缴税款与应纳税款二者差额。需要退税的,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申请退税;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且补税金额大于400元的,则需办理年度汇算。您也可就相关问题咨询专业人士。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频道,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需要在哪里办理??
案情简介: 某开发公司作为政府融资平台,从事成片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等业务。2013年3月,地税部门检查发现该企业于2011年10月购得郊区一40万平方米的土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2011年11月底前交付给企业。 企业取得该地块后暂未进行实质性开发,并认为土地没有投入使用也就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法分析: 《》第九条的规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税【2006】186号)的规定,对纳税人自建、委托施工及开发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由纳税人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因此,该开发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已于2011年11月底前拿到该土地使用权,不管是否进行开发,都应该从2011年12月起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上述规定,税务机关对该公司2011年12月及2012年全年做出了补税、加收滞纳金及�?畹拇�。 【】 责任编辑:泥巴姐 企业“私车公用”税前扣除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