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志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销售商品收到货款时怎么做账?
【问题】个税汇算中可扣除项目有哪些?【答案】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年度汇算时四项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可减除的项目有:1.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2.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4.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5.个人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公益性捐赠属于限额扣除还是全额扣除?
问题:租赁只约定了每月支付的租金,未约定租期,应如何缴纳?答案: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第四条规定,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你关心的热点,才是实务的头条。戳图点击了解财税实务会员,更多知识等你拿 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有时间限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