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志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转账支票应当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问题】省内跨市施工需要办理外管证吗?【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规定,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前不再开具相关证明,改为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什么情况可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问题:申报地点是如何规定的?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环境保护税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排放地是指:(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口所在地;(二)应税固体废物产生地;(三)应税噪声产生地。纳税人跨区域排放应税污染物,税务机关对税收征收管辖有争议的,由争议各方按照有利于征收管理的原则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报请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决定。你关心的热点,才是实务的头条。戳图点击了解财税实务会员,更多知识等你拿 个人汽车租赁给本公司需要缴纳哪些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