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志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会计实务_会计分录内容详解第三百二十二页详情
问题:合伙企业的纳税主体是谁?答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匣锲笠岛匣锶耸亲匀蝗说�,缴纳;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企业发生的疫情防控捐赠支出是否允许全额扣除?
【问题】自然人之间发生的商品交易行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 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纳税人应在什么时间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