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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志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山东国税局查补收入增长15%

      问题: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家具,是否免征增值税?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五条规定,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中一定会发放职工福利,那么这一部分财税该怎样处理呢?快来了解一下!一、什么是福利费?《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二、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三、工福利费之个人所得税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根据2012年总局所得税司在线访谈时的答复,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我们对于集体(非人人有份)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面提出的不征个税原则是: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福利性消费通常符合这个特点,因此不需要缴纳个税。四、职工福利费之增值税处理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五、关于职工福利费核算问题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银行存款掌握各类涉税业务的处理技巧,知晓如何稳妥、合规地完成生产企业涉税事项的处理,点击了解课程详情 企业年会相关的财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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