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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志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青岛:八家担保公司三年免征营业税

      【问题】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销售额标准提高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答案】没有变化。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要点:一是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但为剔除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的影响,使纳税人更充分享受政策,本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二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举例说明: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A在2021年4月销售货物10万元,5月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4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2万元,6月销售不动产200万元。则A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第二季度(4-6月)差额后合计销售额238万元(=10+40-12+200),超过45万元,但是扣除200万元不动产,差额后的销售额是38万元(=10+40-12),不超过45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同时,纳税人销售不动产200万元应依法纳税。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吗?

          案情简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5年1月10日与某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取得了某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出让价款为3426万元且在宗地范围内同步修建27200平方米的拆迁安置产权调换房无偿移交给政府,经中介机构评估确认的拆迁安置产权调换房的造价为2312万元。在计征契税过程中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产生争议,纳税人认为应当按3426万元作为计税依据,税务机关认为应当按支付的货币与实物资产总价5738万元作为计税依据,应征收契税172.14万元。 税法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为成交价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九条规定,条例所称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了取得某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交付了3426万元的货币以及评估作价2312万元的房屋给政府,根据相关文件政策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应为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应当申报缴纳契税172.14万元。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小泥鳅 快收藏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最新宝典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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