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志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股票交易的印花税怎么计算?
房地产企业新建开发产品未完工前与承租人签订预租协议,取得预租款何时确认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回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十条规定,企业新建的开发产品在尚未完工或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产权证前,与承租人签订租赁预约协议的,自开发产品交付承租人使用之日起,出租方取得的预租价款按租金确认收入的实现。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企业新建开发产品未完工前与承租人签订预租协议,取得预租款应自开发产品交付承租人使用之日起按租金确认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更多推荐: 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100%加计扣除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我单位临时占用了一块耕地,是否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呢?【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十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可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更多推荐: 社保缴费中断,之前的缴费会清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