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志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企业销售货物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另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能否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补贴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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