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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志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销售退货款时如何写会计分录?

    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应以清单申报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我企业为超市,货架上商品每天都有被顾客损坏的情况,是否属于存货的正常损耗?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号)第一条规定,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零星失窃、报废、废弃、过期、破损、腐败、鼠咬、顾客退换货等正常因素形成的损失,为存货正常损失,准予按会计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数据以清单的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同时出具损失情况分析报告。第二条规定,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风、火、雷、震等自然灾害,仓储、运输失事,重大案件等非正常因素形成的损失,为存货非正常损失,应当以专项申报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第三条规定,存货单笔(单项)损失超过500万元的,无论何种因素形成的,均应以专项申报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货架上的商品因零星失窃、破损形成的损失为存货正常损失,准予按会计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数据以清单的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同时出具损失情况分析报告。但如果单笔(单项)失窃损失超过500万元的,应以专项申报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责任编辑:泥巴姐 如何设计低税负的采购制度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为大家整理出来了往下看↓↓↓一、文号:财税〔2018〕21号时间:2018年3月13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容: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外经纪机构),从事中国境内原油期货交易取得的所得(不含实物交割所得),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境外经纪机构在境外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中国境内原油期货经纪业务取得的佣金所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劳务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文号:财税〔2018〕99号时间:2018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内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三、文号:财税〔2018〕54号时间:2018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内容: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四、文号:财税〔2018〕41号时间:2018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内容: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取得的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了解更多企业所得税知识,请关注财税实务选课中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中,如何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课搞定汇算清缴前瞻筹备、政策定位、优惠申请、报表填写,通过案例分析熟练掌握汇算清缴方法,从零起步,攻破汇算清缴难点问题。更多汇算清缴知识,欢迎关注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汇算清缴专题,推荐阅读: 关注!税务总局发布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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