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志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北京税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方面在线访谈
问:农民个人的居住用房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 )第二条的规定,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因此,符合规定的农民居住用房暂不征收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小泥鳅 纳入使用新能源车型目录的机动车 代征代缴车船税吗
问题:公司2020年1月的销售额为35万元,尚未开具增值税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免税销售额应当如何申报?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若公司为,在办理2020年1月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当期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等项目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第8栏“免税销售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9栏免税项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对应栏次。若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2020年1月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当期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和免税额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第17栏“本期免税额”对应栏次。适用免税政策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还应当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时应准确选择减免税代码,准确填写免税销售额等项目。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疫情期间可以预约办理业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