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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志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多层建筑用地,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问题:电影行业今年遭受疫情影响很大,请问对于企业发生亏损的,有延长结转年限的规定吗?答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的规定,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电影行业企业限于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企业,不包括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你单位如符合文件规定的条件,对于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是否可以追溯扣除?

              对于员工体检福利,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直也是一个有争议问题。目前我们看到厦门税务局对此有回复。总体来看,如果属于工作岗位必须的体检(比如餐饮、酒店部门上岗必须要求的体检),这种属于公司运营费用,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属于员工年度体检福利,是否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在公开季度政策答疑中明确的三大原则:1、非货币性;2、集体性;3、不能一一对应到个人。满足这三个条件的福利可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厦门税务局也是这样答复的:问题内容:您好,4.16日咨询的公司组织全体员工体检,体检费不支付给员工,而是由公司直接统一支付给体检单位,并由体检单位开发票给公司是否是属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留言回复说是属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不征收个税,那么请问:1、体检单位和我司结算是按照员工人数*体检费结算,男生610元/每人、女生650元/每人,这样算是可以分割的吗?还是属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吗?2、如果上述形式的体检费是属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那么公司以相同方式为员工提供的福利,比如福利性质的旅游费(全体参加、不付给员工、按人数*单价支付给旅游公司旅游费)、员工午餐费(全体参加、不付给员工、按每月用餐数*单价支付给餐饮公司的快餐费),是否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答复时间:2021-04-22答复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与公司经营相关,属于工作要求的体检费用不作为个人所得计税;2.与工作要求无关,属于福利性质的,但为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应作为工薪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但问题在于,在这个问题中,对于体检费,男生610元/每人,女生650元/每人,这种能否算可以一一对应到个人,从而要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个税务局回复并没有说,实务处理中有商榷的空间。费用的财税处理问题,多且繁杂,作为财务工作者如何做好此项工作呢?《费用报销与管控全盘实训营》,费用报销、单据审核、制度流程、费用控制、差旅费用案例全盘讲解,带你学会费用处理,相关推荐: 收到财政补贴如何进行税务处理?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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