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志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纳税人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需要备案吗?
问题:我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准备自行领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需注意的吗?答案:《国家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公告)第五条、第六条规定,自2020年2月1日起, 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均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期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也由纳税人自行开具。618年中钜惠活动来袭,正保会计网校为你省钱,2020年6月10日-20日,会计实务好课8.5折,折后再减优惠券和正保币,快来看看! 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能否享受进项加计抵减?
【问题】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低于30万元,请问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回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七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一季度合计销售额预计未超过30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工商户,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更多推荐: 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以开票吗?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