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志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数电票和使用税控设备开具的电子发票主要区别
2012年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试点范围不断扩大。2020年12月,重庆市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有关问题的公告》(2020年第9号),对我市试点政策进一步调整。一、什么是农产品核定扣除?简单来讲,纳入核定扣除试点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是根据其适用的核定扣除方法,计算出当期可抵扣的农产品进项税额。二、2月1日起,试点政策有哪些变化?本次试点政策调整的内容主要是农产品核定扣除范围以及农产品核定扣除方法:三、农产品核定扣除怎样计算?(一)投入产出法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注意:公式中的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举个例子:某乳品加工企业2020年销售10000吨巴氏杀菌乳,实现不含税收入4800万元,原乳单耗数量为1.055,原乳平均购买单价为4200元/吨,以投入产出法计算其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原乳加工成巴氏杀菌乳,适用税率为9%。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10000×1.055×0.42×9%÷(1+9%)=365.86(万元)(二)成本法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注意:公式中的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举个例子:某公司从事木质家具制造,2020年12月其主营业务成本为6000万元,农产品耗用率为70%,原材料平均购买单价为4000元/吨,以成本法计算其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6000万×70%×13%/(1+13%)=483.19(万元)四、农产品核定扣除有什么优点?先看一个例子:某企业2020年购进900万元农产品(购进时未取得发票),领用600万元用于生产销售增值税税率为13%的货物,主营业务成本为1000万元,农产品耗用率为60%。2021年该企业未购进农产品,取得2020年购进货物对应的农产品销售发票,领用农产品300万元用于生产销售税率为13%的货物,主营业务成本为500万元。实行购进抵扣的情况下,2020年未取得抵扣凭证,可抵扣进项税额0元;2021年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900×9%+900×1%=90(万元);共计抵扣90万元。实行成本法核定扣除的情况下,2020年可抵扣进项1000×60%×13%/(1+13%)=69.03(万元);2021年允许抵扣500×60%×13%/(1+13%)=34.51(万元);共计抵扣103.54万元。由此可见,由于农产品核定扣除的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不会出现高征低扣情况,能有效减轻税负。除此之外,纳税人进项抵扣进度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一致,能有效避免“先缴税后留抵”,降低企业资金占用成本。更多财税新政请会计实务财经法规库,税务政策解读、税务知识学习及实操提升,请关注财会实务选课中心, 影响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优惠政策马上学起来~
【问题】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提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适用2016年版)未保存”?【答案】请仅保存小规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后再次申报。小规模填表顺序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非必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适用减按1%征收,系统默认“否”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