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志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个人独资企业是什么?特点有哪些?
问:A公司是2018年1月设立的纳税人,2018年9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A公司应以什么期间的销售额来判断是否适用政策?是仅计算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以后的销售额吗?答:《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第七条规定,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统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一般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按照当期可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统称加计抵减政策)。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618年中钜惠活动来袭,正保会计网校为你省钱,2020年6月10日-20日,会计实务好课8.5折,折后再减优惠券和正保币,快来看看! 个税申报中,错误删除申报数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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