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志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包装物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中国税务报:我们是一家建筑安装企业。税务机关对我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鉴定为核定征收方式。日前,我公司要申请按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时,却遭到主管税务机关的拒绝。请问,对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某建筑公司 王会计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文规定,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同时废止。 所以,国税发〔2000〕38号文件的有关 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 规定已经废止,企业所得税核定应当适用新的办法。而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中,对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并没有在税收优惠政策上作出限制性的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要件,可以依法享受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文件规定,企业在当年首次预缴企业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符合小型微利要件的,先按小型微利企业20%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要根据企业当年有关指标,核实企业当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企业当年有关指标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已按小型微利企业规定计算减免所得税额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补缴少缴的所得税额。 责任编辑:冠
【问题】什么是无欠税证明?【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无欠税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7号 )规定,《无欠税证明》是指税务机关依纳税人申请,根据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所记载的信息,为纳税人开具的表明其不存在欠税情形的证明。“不存在欠税情形”,是指纳税人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不存在应申报未申报记录且无下列应缴未缴的税款:(一)办理纳税申报后,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二)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三)税务机关检查已查定纳税人的应补税额,纳税人未缴纳的税款;(四)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五)纳税人的其他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小贴士:《税收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纸质税收票证,而《无欠税证明》为纳税人开具的表明其不存在欠税情形的证明。所以《税收完税证明》和《无欠税证明》是两个不同的东西噢。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老师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基本存款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