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新闻 > 正文

代开扬州住宿发票《开票点击进入》志峰财税

代开扬州住宿发票《开票点击进入》代开普通发票|设计费|广告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咨询服务费|劳务费|住宿费|餐饮费|电子设备等,可做账报销__志峰财税

来源_志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5月31日截止!

      【问题】认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回答】(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采取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向社会公告;(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地区的同行业同类组织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八)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更多推荐: 个人购买新车所书立的买卖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收到发票属于虚开,如何降低税收损失?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文件,该文件规定符合四个条件的受票方为“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是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二是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三是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四是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补救措施:●进行交易时都有签订购销合同,存在真实的购销关系,实际货物入库出库的记录,账务反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和货款与实际货物形成票、货、款相符的状态.同时,要积极证明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不知道其属于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争取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善意取得虚开发票已抵扣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40号)规定,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不适用该条“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更多财务知识尽在推荐阅读: 如何核对您的收入是否准确?这么重要的事看过来了

              更多相关

            1. 销售退货款如何写会计分录?
            2.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哪些内容
            3. 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区别是什么
            4. CMA重要知识点:六项资本的组成
            5. 有外币业务需要每个月结转汇兑损益?
            6. 先购汇后付汇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7. 浅谈学校的人力资源管理
            8. 正确处理资产损失防止企业涉税风险
            9. 专用发票未认证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10. 个税可以留到下下个月以后的工资再扣吗?
            11.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进行逾期申报?
            12.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财税广告服务
              服务热线 +086-7801824 传真 +086-78001017
              地址  上海市朝东三环南路203号瑞9大厦9层105A室
              沪ICP备657610d3号-1    
              Copyright©2022-2025 BOC. 志峰财税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