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志峰财税 发文日期_2024年01月03日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包括?
问题:账面进项税和认证进项税有差异该怎么办?回答:(1)清点认证发票的张数是不是比“认证结果清单”上面的发票张数少,如果是少了,应该找出没有认证的发票进行认证;(2)如果还有差异,将“认证结果清单”上面的发票代码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登记的摘要上写明的发票代码比对。发票代码一定要写在凭证摘要里面,如果是,一定要写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的相关摘要里面。(点击图片即可报名)还想学习更多财务知识?来看讲解的吧!谢君老师:现任大型企业财务总监兼战略总监,高级会计师、美国管理管理师、注册咨询工程师、会计领军人才。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常州大学兼职教授。实操经验丰富,有10多年的财务负责人经验。曾在大型钢铁集团公司、大型光伏上市集团、民营多元化公司、大型国有政府平台投资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职务。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和会计实操经验。曾主导公司的财务制度制定、会计核算管理、预算管理、投融资项目决策、补贴政策争取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您能全面而系统地掌握中小型工业企业会计实务流程、账务处理和相关注意事项,提高对外协调能力,助您在企业中有一席之地。更多各行业的晋升经验,税务知识,账务处理,天天可看(听直播,立领代金券,最高可领100元�。�,惊喜多多!尽在正保会计网校-开放课堂, 什么是“三流一致”?
【问题】员工可以给单位开具发票?【答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由此可见,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职工取得工资薪金不需要缴增值税,无需开具发票。但员工向单位提供工作职责之外的服务取得工资以外的收入,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应该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比如员工向单位提供租车服务、销售材料物资等。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是多少?
